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 | 情形1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 | ||
许可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二、《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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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三、建设项目所在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初审)意见 四、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附图一套(需附电子版光盘一张) 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专家论证意见书; 六、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压覆协议(原件一份) 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需依法提供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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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受理窗口 |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6号窗口 | 咨询电话 | 0355-2026679 | ||
法定时限 | 20 | 承诺时限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