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国家秘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 | ||
许可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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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国家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二、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三、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函 六、其它有关材料(项目相关红头文件或者项目立项书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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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受理窗口 |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6号窗口 | 咨询电话 | 0355-6063909 |
法定时限 | 20 | 承诺时限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