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规范用地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区实际情况,分局制定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对辖区土地实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科学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到人,坚持“三层防范、四全、三定”原则,即“三层防范”为全员巡查员第一层,基层国土所第二层,监察分队第三层;“四全”为全员巡查、全域巡查、全程巡查、全面巡查;“三定”为巡查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动态巡查以六个国土所为主,各业务科室巡查人员为辅,六个国土所巡查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对包片责任人巡查工作不到位及报告不及时的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