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长不动产公字【2017】143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长不动产公字【2017】14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年 11 月2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m2) |
用途 | 备注 |
1 | 山西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长治市捉马西大街29号日新家园小区2#楼 | 140411004020GB00001F00020001等 | 1695.84 | 住宅 | |
2 | 山西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长治市捉马西大街29号日新家园小区3#楼 | 140411004020GB00001F00030001等 | 14843.36 | 住宅 | |
合计 | 16539.2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55-3029724
公告单位: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