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款又称矿业权价款。之前,国家一直针对企业缴纳价款困难的情况给予了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考虑到山西矿山企业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措施提出,缓缴2015年度资源价款。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规费处处长 王满:如果把2015年度的价款缓缴了,那就相当于我们为558个省内的煤炭企业和3个省内的非煤企业减负165.21亿元,这个力度也是过去没有过,开了个先河。
土地支持方面,根据国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工业用地出让地价的有关政策规定,措施从土地取得方式,土地出让底价确定和出让年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在使用国有未利用地,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给予优惠。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土地和原厂房兴办商务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物品储运、鲜活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业,以及对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分别通过土地的取得方式、先租后让、在法定最高年限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办法,给予优惠。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韩明正:优惠措施从目前这个状况来看,可以给企业解决暂时性的一次性投入成本,对企业走出困境具有积极的帮助作用。那么从长远国家土地政策方面考虑,对咱们下一步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发展转型这方面在土地方面都是可以给予更有利的支持。
那么,在下一步的贯彻落实方面,国土厅是怎样计划的呢?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晓立:首先是要根据省政府的文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真正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我们还将不定期地对全省国土系统贯彻落实省政府11号文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间,加强调查研究,发现有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省政府的减轻企业负担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