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17CR001 |
地块位置 |
长治市郊区大辛庄镇小辛庄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2314 |
出让年限 |
38.83年 |
成交价(万元) |
38.66 |
受让单位 |
赵新顺、金小红、闫培章、张玉兰 |
备注: |
依据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2)长行终字第9号《行政判决书》,协助执行法院行政判决办理土地现状过户手续 |
二、公示期:2017年01月12日 至 2017年01月16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长治市附后西街355号
邮政编码:046000
联系电话:03552045791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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