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
长不动产公字〔2017〕114号
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
长不动产公字〔2017〕11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9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山西长治电缆厂 | 土地 | 纬十一路南、 光明巷东 |
140402002007GB 00021W00000000 |
2974.62 平方米 |
工业 用地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治市北寨政务大厅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5-3029724
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