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补发公告
长不动产公字【2017】190号
不动产权证补发公告
长不动产公字【2017】190号
陈霞因保管不善,将晋(2017)城区不动产权第001329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我中心于十五个工作日后,对坐落于长治市东大街446号常平苑小区23号楼二单元十一层1102号房的不动产予以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
电话:0355-3029724
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