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三)负责查处国土资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四)负责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支队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件草拟、会议组织、文秘处理、档案管理、公文传输;负责支队的财务、信息工作;负责县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协调。
(二)土地矿产卫片办公室
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数据传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及上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三)案件审理办公室
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培训教育;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复议;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行政有关制度的起草;负责与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法律咨询答复工作。
(四)举报中心(信访办)
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受理;负责国土资源相关信访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矿产市场秩序的分析总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五)土地监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巡查、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查处全市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负责处理全市重大、典型土地信访案件;负责全市土地违法行为的分析报告工作。
(六)矿山监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矿山巡查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查处全市重大、典型矿山违法案件;负责处理全市重大、典型矿山信访案件;负责全市矿山违法行为的分析报告工作。